广州学位房违规宣传有什么处罚措施
导语 广州5月24日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配套教育设施广告宣传的意见》,对学位房违规宣传采取不同的监管实施方式。
▶监管实施方式
(一)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惩处
对配套教育设施广告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及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按《广州市虚假广告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加强对房地产领域守信行为的倡导和褒扬,依法对房地产领域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和约束,实行清单制管理。将被实施行政处罚、不履行承诺及信用状况不良的主体列入失信主体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规定对其采取在土地出让方面予以限制等失信惩戒措施。
(三)强化综合治理
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区政府的属地主体责任。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和出让合同签订中,明确告知教育配套设施规划情况、建设时序及移交要求,并在规划审批中严格把关,提供便捷、畅通的市民查询规划信息渠道;市、区住房建设部门在办理居住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对配套教育设施的施工进度进行核实;市、区教育部门在房地产开发项目首期预售前,提早明确配套教育设施的办学性质、开办计划、招生政策等,畅通市民对居住区配套教育配套设施开办、招生政策等查询、咨询通道;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同住建、教育、规划等部门每年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中介等虚假广告的查处力度。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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