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疫情防控提醒(2021年1月)

导语 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结合近期国内疫情特点,汕尾市疾控中心对市民朋友提出疫情防控建议。

  一、请近期从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的返汕人员,返汕后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报备,落实健康管理措施,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近期如非必要,请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汕后,要按照汕尾市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三、密切关注国内疫情信息,及时了解国内疫情风险等级。一旦发现与已公布的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情况,请及时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及辖区疾控中心报备相关情况,如实报告相关信息,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四、广大群众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特别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习惯,做到不扎堆、不聚集;在接触、购买、加工冷链食品时,务必戴好口罩手套;近期原则上不提倡外出就餐,必要外出就餐时要主动询问同桌及邻桌有无河北等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就餐时限制人数,保持安全距离,提倡公筷公勺、分餐进食,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五、时刻注意自身、家人及周围人员健康状态,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要做好自我防护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或劝导就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主动告诉医生自己近期的活动情况及接触史。

  六、需要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观察的人员要严格遵守隔离规定和防范措施,隔离期间不能与他人接触,严禁外出。希望广大群众共同监督,对违反隔离规定的人员积极举报。

  七、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辨别能力,相信科学的力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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