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日起这些新规将实施(全国+广东)

导语 2020年10月有什么新规?10月份马上就要到了,虽然并没有什么节假日,但是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也有不少大事需要关注哦!

  全国性新规

  国庆中秋假期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8天

  根据国务院有关通知,今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全国收费公路将继续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具体免费时段从10月1日00:00开始,10月8日24:00结束。普通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预算收支范围。规定各部门预算应当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所有预算资金。各部门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应当在部门预算中单独反映。《条例》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明确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债务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总限额内,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需要,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债务余额不得突破国务院批准的限额。

  不得擅自屏蔽、删除评论!禁止大数据“杀熟”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将整治在线旅游平台不合理低价游、大数据“杀熟”等不良经营行为。

  《规定》第十三条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保障旅游者的正当评价权,不得擅自屏蔽、删除旅游者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不得误导、引诱、替代或者强制旅游者做出评价,对旅游者做出的评价应当保存并向社会公开。

  《规定》第十五条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

  近日,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应当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农药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场所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不得拒收其销售农药的包装废弃物。农药使用者应当及时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不得随意丢弃。

  严防内河水污染!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将迎更严格水污染防治管理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船舶垃圾的处理作出了要求,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物防治主要按照“船上储存、交岸接收处置”的原则执行。其中,禁止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向内河水域排放含货油残余物的油污水、残油(油泥)、含有毒液体物质的污水和船舶垃圾;禁止船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京杭运河、漓江及其他要求禁止生活污水排放的水域排放生活污水。客运船舶产生的剩油、剩菜、汤水等餐饮污水按厨余垃圾管理,船舶应当将其收集后送交接收设施。

  广东省内新规

  广东未成年人目睹家暴也是受害者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2020年7月29日经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

  《办法》细化家暴定义,明确通过网络实施侵害行为的也是家庭暴力;完善强制报告制度,将因年老、残疾、重病、受到强制、受到威吓等原因无法报案的人员纳入保护对象;丰富人身安全保护令措施,可以申请多项保护措施、法院分批多次作出;创设性扩大保护对象,明确目睹家暴的未成年人是家庭暴力受害人……

  此外,今年年底前,广东省妇联将对全省妇联维权干部进行专题培训。此外,开展一系列面向社会宣传活动,把《办法》宣传和做好2020年100场反家暴宣教活动民生实事结合起来。

  全国首部自贸片区立法施行

  全国首部自贸片区立法《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下称《自贸片区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除由国家实行准入管理的领域外,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将探索全面放开投资准入,《自贸片区条例》创新提出“非违规不干预”管理模式,对境外投资者逐步放宽或者取消准入限制措施。

  同时,《自贸片区条例》还将探索对港澳企业在自贸片区内投资取消所有准入限制条件,推动对港澳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促进与港澳服务贸易全面自由化。

  《自贸片区条例》变通了国家法规关于进口药品注册的规定,允许香港、澳门已依法批准上市但未获境内注册批准、且在自贸片区医疗机构临床急需的药品(不含疫苗)、医疗器械在自贸片区指定的医疗机构使用;并规定医疗机构和科研机构可按有关规定开展干细胞、免疫细胞治疗、单抗药物、基因治疗、组织工程等新技术研究和转化应用。

  《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来了

  7月29日,经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查予批准,《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称《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条例》遵循中央文明委提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精神文明创建”的指导精神,具有以下六大特点:

  一是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与时俱进定新规。《条例》吸收了北京、上海等兄弟城市的先进做法,细化了患病佩戴口罩、垃圾分类投放、保持社交距离、推广分餐公筷、禁食野生动物、看病网上预约等民众关切的内容。

  二是列明“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条例》在第二、三章列举了“正面清单”,明确了爱护公共卫生、遵守公共秩序等一系列文明行为基本规范,以及见义勇为、无偿献血等倡导鼓励的文明行为。同时,在第四章将本市积习深久的部分不文明行为列入“负面清单”,实行重点治理清单制度。

  三是突出地方特色和创新。《条例》颇具广州特色,如广州是千年商都,历来市场经济活跃、商事活动频繁,《条例》规定了商事文明;针对无人机使用不规范的情况,《条例》规定了相关使用要求等。

  四是细化文明行为促进措施。《条例》对广州文明创建先进经验进行了全面梳理,如设立文明行为引导员、监督员,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明行为表彰奖励和帮扶制度,举办广州榜样发布会等。

  五是突出文明行为促进的共建共治共享。《条例》确立了政府主导与社会共同参与促进文明行为的基本原则,明确了政府部门的主导职责,强调了重点人群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等的促进责任,倡导了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他组织和个人的促进责任义务。

  六是强化“促进型”立法特色。《条例》注重运用促进引导、倡导奖励与适当的法律责任相结合的立法政策,坚持了促进型立法的以人为本、奖惩结合、社会共治、系统推进的原则,设立了大量指导性、自愿性和鼓励奖励性规范。

  2020年10月1日起广州夏茅汽车站停止班车发班

  为落实广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更好的推进广州市主城区公路客运站搬迁与布局优化,夏茅汽车站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停止班车发班,感谢广大旅客一直起来对夏茅汽车站的支持!

  10月1日起,广州货车限行区域有部分调整

  近日,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了关于广州市区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限行措施将从2020年10月1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一、所有货车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全天禁止行驶的路段:官洲隧道、广州大学城内的中环东路和中环西路。

  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行驶的区域:市中心区【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茅岗路、护林路(茅岗路以东路段)】:

  东面:大观路(华观路至奥体路段,不含)、奥体路、广园快速路(奥体路至石化路段,不含茅岗路至石化路段)、石化路(广园快速路至黄埔东路段,不含)、黄埔东路(港湾路至石化路段,不含)、中山大道(东环城市快速路至港湾路段)、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以西;

  南面:珠江(丫髻沙大桥至洛溪大桥、至南沙港快速、至仑头隧道、至东圃大桥段,海珠区南面、生物岛和长洲岛北面)以北,新光快速路(全段);

  西面:增槎路(石丰路至增埗桥路段,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珠江(增埗桥至丫髻沙大桥)、增埗桥、珠江大桥东桥、珠江隧道、鹤洞大桥以东;

  北面:石丰路(不含)、石沙公路(不含)、黄石西路(不含)、机场路(黄石路至鹤龙一路,不含)、鹤龙一路(不含)、尖彭路、同泰路、华南快速干线三期(永泰收费站至沙太收费站段)、沙太路(华南快速路三期沙太收费站到沙河立交桥)、北环高速公路(沙河立交桥至华南快速干线路段)、华南快速干线(北环高速公路至行云街路段)、行云街、华观路(大观路以西段)以南。

  每天7时至22时禁止行驶的区域:

  流花地区:东面:解放路(三元里大道路口至盘福路口)以西;

  南面:盘福路(不含)、东风路(盘福立交至人民北路口,不含)以北;

  西面:人民北路(东风路口至流花路口)、流花路(人民北路口至站前横路口)、站前横路、站前路(环市路口至站前横路口,不含)以东;

  北面:环市路(解放路口至站前路口)以南。

  每天6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行驶的路段:黄埔大道(中山一立交至东环城市快速路段)。

  每天7时至20时禁止行驶的路段:洛溪大桥。

  每天6时至22时禁止行驶的路段:中山路(中山一立交至南岸路段) 。

>>>2020关于广州货车限行的通告(路段+时间+范围)

  江门:10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行货车

  自2020年10月01日起,在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范围内通行的三区货车、三轮车调整禁行、限行交通管制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禁行时间:全天24小时。

  限行时间:每天早、晚高峰时段:7:00-8:30、17:30-19: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禁行、限行车型:中、重型货车实施禁行、限行管制措施;机动、电动、人力三轮车实施禁行管制措施。

  货车禁限行区域:

  1)蓬江区

  1.禁行区域:蓬江区环市三路—环市二路—环市一路—建设二路—迎宾大道中—港口二路—港口一路—东华路—江门河(含边界路段)为中心禁行区域。此外,发展大道、白石大道(建设二路-—丰乐路)、江侨路辅道全天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滨江大道为河堤软基路段,全天24小时禁止中重型货车及30座(含)客车通行。

  2.限行区域:蓬江区江门大道辅道—江侨路—江门河—西江河围闭的区域。此外,新昌路、体育路(新昌路—华安路)为学校上放学主要道路,高峰期时段禁止中重型货车行驶。

  2)江海区

  1.禁行区域:胜利大桥胜利南路(含)—五邑路路口段、五邑路五星岗—南山路路口段、南山路与五邑路交接路口—江海二路路口段、江海二路北街大桥桥南岗—江门大桥南段、江海一路江门大桥脚(含)—江南路胜利大桥段(含)围合的区域。

  2.限行区域:五邑路新礼大桥脚以东,五邑路—胜利南路—金瓯路—江睦路以北,江睦路—江海四路以西,五邑路新礼大桥脚—江海四路以南的围闭区域。

  3)新会区

  1.禁行区域:圭阳路时年技校路口—圭阳岗段、圭阳路圭阳岗—明兴路口段(含)、明兴路圭阳路口—电大岗段(含)、侨兴路电大岗—车站岗段(含)、新会大道车站岗—工业大道路口段、工业大道北(含)、南安路(含)、北安路(含)、北安北路、陈经纶校道(含)、圭峰西路北园岗—育才岗段(含)、圭峰路北园岗—时年技校段(含)围合的区域。

  2.限行区域:圭峰路滑草场岗—圭阳路时年技校路口段、圭阳路时年技校路口—圭阳南岗段、冈州大道东东平交岗—圭阳南岗段、新会大道东平交—西平交段、明德一路江门大道—美吉特岗段、启超大道中心南岗—金牛岗段、厚德路、今洲路、三和大道区府岗—三和大道北岗段、冈州大道西金沙岗—西平交段、西门路金沙岗—北安岗段、北安北路。

  4)江门大道

  江门大道蓬江区龙舟山立交—新会区明德一路交接处主线及辅道设置为限行区域,其余他路段不受限制。

  惠州市巽寮、平海、港口沿海旅游景区实施货车限行

  巽寮、平海、港口沿海旅游景区对所有1.95吨以上货车及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施限行交通管制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限行时间:逢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以及7月1日至8月31日暑期双休日,当天9时至21时实行限行措施。

  2.限行区域及道路:所有1.95吨以上货车及危化品运输车辆在限行时间禁止在限行区域内行驶。

  3.限行区域:巽寮、平海、港口辖区所有区域。

  4.限行道路:

  省道S387线68km-103km(原县道X210线)巽寮赤砂高速出口至港口古灶为限行路段;

  省道S259线246km-269km(原县道X213线)稔山大埔屯中海油站至平海邮政为限行路段;

  县道X213线0km-12km(港口古灶至港口海龟湾)为限行路段。

  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桥封闭施工

  因施工需要,计划从2020年9月24日上午起,逐步封闭高明大桥(旧桥)。届时,高明大桥(旧桥)全部封闭,西樵往高明方向车辆可直接行驶高明三桥至沿江立交后进入高明大道,高明往西樵方向车辆在高明大道提前上沿江立交进入高明二桥通行。

  时间预计从2020年9月24日开始,2020年11月10日解除封闭。

  东莞限制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及黑烟车上路行驶

  1.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分阶段限制通行

  自2020年10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以下范围通行:环城北路—G94珠三角环线高速—X234石大公路—X241连马路—X983县道—X236厚大路—环湖路—湖景大道—G4京港澳高速—万道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边界道路)。

  自2021年10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我市行政区内道路通行,高速公路除外。

  2.实施黑烟车限制通行:自2020年10月1日起,全天禁止黑烟车在我市行政区内道路通行,高速公路除外。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