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地区名单(含广州)

导语 全国统一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地区:确定包括广州在内的5个省(区)、14个市为全国统一的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地区。

  民政部设儿童救助保护统一热线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近日就确定全国统一的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地区印发通知,确定包括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陕西省、青海省等5个省(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辽宁省大连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杭州市、台州市、衢州市,河南省洛阳市,湖北省武汉市、荆州市、孝感市、鄂州市,广东省广州市,四川省德阳市、广元市等14个市为全国统一的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地区。

  热线受理内容包括儿童救助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线索;儿童心理问题疏导、情绪抚慰服务等。此外,通知还提出设置统一热线号码为12349

  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地区

  5个省(区):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陕西省、青海省

  14个市:广东省广州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辽宁省大连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杭州市、台州市、衢州市,河南省洛阳市,湖北省武汉市、荆州市、孝感市、鄂州市,四川省德阳市、广元市

  儿童救助保护热线主要任务

  (一)明确儿童救助保护热线受理内容。

  1.儿童救助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2.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线索;

  3.儿童心理问题疏导、情绪抚慰等服务;

  4.帮扶转介服务;

  5.儿童生活困难求助受理;

  6.其他涉及民政部门职责的儿童救助保护情形。

  (二)设置统一热线号码。

  1.未开通12349热线的地方民政部门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设置开通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

  2.已开通12349公益服务热线但用于其他民政服务业务的地方民政部门,依托12349增加儿童救助保护业务,统一设置儿童救助保护分机号;

  3.已开通其他号码儿童救助保护热线的地方民政部门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统一调整为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或转接到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

  (三)明确热线受理机构/团队。

  12349热线开通后,地方民政部门要建立或明确专门机构及团队负责热线运行全面工作。已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地方可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负责热线受理和运营工作;未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可采取购买服务或委托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负责热线受理等具体事宜。推动建立法律、心理、社工等领域专家和志愿者队伍,参与个案受理、咨询、处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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