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防疫第11号通告粤港跨境货车司机过夜需交申请

导语 广州防疫第11号通告规定,粤港跨境货车司机如有正当理由需在广州过夜的,需提交申请。

  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8月25日消息,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粤港跨境货车司机在广州期间健康管理和服务保障措施的通告(第11号)。通告要求,如有正当理由需在广州过夜,须由货主单位或运输企业以及跨境司机本人提出申请,经住宿地所在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审批同意后,统一安排在指定酒店自费住宿,实施封闭管理,并补贴部分食宿费用,不得自行安排在广州过夜。

  住宿期间,跨境货车统一停放在所在区指定停车场,由所在区提供停车场与住宿点间的专车接驳服务。

  长居地为广州,且14天内有返港记录的跨境司机,如在广州过夜,也需到所在区的指定酒店自费住宿,实施封闭管理,并补贴部分食宿费用。

  跨境司机在广州期间如违反广州市或入境口岸城市有关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将被暂停或移除豁免入境隔离备案名单。

  政策原文:关于粤港跨境货车司机在广州期间健康管理和服务保障措施的通告(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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