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肇庆部分服兵役退伍军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办理指南

导语 肇庆养老保险部分服兵役退伍军人补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准备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手续有哪些?

  事项名称:部分服兵役退伍军人补缴

  服务对象:市直企业职工参保人

  办事依据

  关于对部分服兵役退伍军人要求补缴社保费问题的复函(肇人社函〔2012〕143号)

  申请条件

  参照原省劳动保障厅《关于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申请一次性养老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发〔2009〕12号)关于“现为我省户籍,回城后没有被安排就业或安排到县以下集体企业就业的原我省知青,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缴费”的规定,对服兵役退伍军人不能视同缴费年限的兵龄,可按本人自愿原则,进行一次性补缴社保费。

  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参军证明》;

  3.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单位: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办理地点: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南路26号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二楼 保险关系科3号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经办部门核定缴费年限;

  3.申请人领取审核结果并确定补缴年限和金额;

  4.申请人到地税部门缴费;

  5.经办机构确定到帐,并建立补缴账目。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758-2843363(待遇核发科)

  0758-2846123(保险关系科)

  监督投诉:0758-2855962

  兵龄补缴申请书(范例).doc

  肇庆市市直补缴业务类受理清单(范例).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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