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肇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才能申报?
服务对象: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
申请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干部退休证原件、复印件;
3.个人档案(处级除外);
4.个人一寸证件照;
5.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
6.养老保险手册;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申领表》;
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2份;
9.《离退休审批表》;
10.《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
11.2014年10月执行的《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和退休前最后一次《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复印件;
12.如有曾用名,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13.国家公务员办理提前退休的,提供个人申请和过渡公务员的审批表等资料;
14.处级干部办理退休的,提供有关部门的准予退休的审批表。
15.因病提前退休人员,附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批表1份。
16.公务员(政策性提前)退休的,符合享受教护龄津贴或警务津贴的,提供组织部和人社局的审批表。
受理单位: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办理地点:
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南路26号三楼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受理后,领取《受理回执》。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在30日内完成待遇核定环节;符合审批条件的,从批准退休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打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表》交申请人;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空白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申领表.doc
空白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2016-10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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