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肇庆定期失业金待遇申请指南
导语 肇庆市定期失业金待遇领取申请条件?肇庆市定期失业金待遇办理手续?
事项名称:定期失业金待遇
服务对象:申领失业金人员
办事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2013年修订)、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失业保险业务经办风险防控指南>的通知》(粤社保函[2014]152号)
申请条件: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申请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申请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请材料:
(一)《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二)失业人员身份证(核原件);
(三)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核原件);
(四)失业人员应先办理失业登记,可提供《创业就业登记证》(核原件)或失业登记编码;
(五)若税务系统并未传送减员原因至省系统或传送原因难以判断属非自愿性失业,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核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受理单位:失业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社保服务”网上服务板块(网址:http://hrss.gd.gov.cn/gdsbfw/)进行网办。
市局受理地点:
1.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保服务专厅(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92区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2.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南路26号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一楼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58-2891796
监督投诉:0758-2855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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