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公寓、商铺不再限定销售对象
导语 3月3日,广州出台新规,其中:商服类项目未完成规划报建手续的不再限定最小分割单元;商服类项目不再限定销售对象,已确权登记的不再限定转让对象。
3月5日消息:
3月4日晚,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重新挂上《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的通知》,原第三十一条关于“商服类项目”内容已删除,现第三十一条内容为: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完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允许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凭商业银行现金保函,申请划拨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资金。加大住房租赁市场扶持力度,加快拨付对住房租赁企业的奖补资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
3月4日消息:目前文件已从官网撤下,后续消息请留意更新!
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该文件由广州市人民政府出台,目前确实不再官网显示,但广州市商务局网站仍可查看。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工作人员则表示,3月4日接到通知,文件仍然执行,只是细节方面需要各个部门再研究细则,包括商服类项目的问题,需要做进一步的说明和规定后再推出。
2020年3月3日发布的《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规定: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商服类项目建设和销售管理,商服类项目未完成规划报建手续的不再限定最小分割单元;商服类项目不再限定销售对象,已确权登记的不再限定转让对象。
优化完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允许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凭商业银行现金保函,申请划拨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资金。
加大住房租赁市场扶持力度,加快拨付对住房租赁企业的奖补资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
政策原文:2020广州出台48条措施(全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