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起广州电费抄表缴费陆续调整为每月一次
导语 2019年8月起,广州市所有用电客户抄表、缴费周期将陆续调整为每月一次。
7月31日,南方电网广州供电局发出公告,为便于掌握市民每月用电情况, 2019年8月起,广州市所有用电客户抄表、缴费周期将陆续调整为每月一次。
抄表、缴费周期调整日期
8月1日起,黄埔区(不含长洲街)、从化区所有用电客户的抄表、缴费周期由原来的两月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
9月1日开始,南沙区、花都区、增城区所有用电客户的抄表、缴费周期由原来的两月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
10月1日开始,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含长洲街)、天河区、白云区、番禺区所有用电客户的抄表、缴费周期由原来的两月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
缴费方式
据了解,调整后居民阶梯电量的档次不变。每月21日零点起,将对未缴清电费的用户计收违约金。广州供电局建议市民优先采用银行代扣方式交电费,也可以选择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缴费。
用电信息获取
想要及时获知电费、停电等信息,市民可通过“南方电网95598”微信公众号,订阅电费账单推送,也可到供电营业厅或致电95598定制短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