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州公积金新规 职工离职后账户封存半年可提取
导语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政实施后,职工离职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12月24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印发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和《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提取办法》)两个文件。
《提取办法》对2018年7月发布的“暂停离职提取方式提取公积金”规定作出了修改。自2019年1月1日起,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未使用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广州市无套取住房公积金记录或套取资金已全额退回账户5年后,封存满半年可以提取。
新规规定:
第四条:符合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十九条: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5年内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对已提取资金的,暂停其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直至其将已提取金额全额退回5年后,且符合提取条件时方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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