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增城区公安分局招聘80名辅警 10月22日开始报名
导语 因工作需要,增城区公安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0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增城区公安分局辅助执法类辅警,计划招聘人数80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 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热爱治安保卫事业;
3. 男性,年龄在20至35周岁(1983年10月1日至1998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4. 具有高中(职高、中技)或以上文化程度;
5. 身体健康,身高168cm以上(含168cm),双眼裸眼视力均在4.4以上(含4.4)。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
3.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 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 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 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7. 其他不合适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原则与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考生自愿报名、笔试、体检、体能测试、面试、政审、公示、岗前培训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四、报考和资格审查
(一)报考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11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2)网络提交报考申请:登录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engcheng.gov.cn/)的通知公告版面,下载附件1:《增城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并填写好相关内容,扫描或拍摄相关证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计生证(未婚证)、退伍军人需要复退军人证件),一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增城区公安分局辅警办邮箱:zcfjb110@163.com。
(二)资格审查
1.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所提交资料及复印件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2. 增城区公安分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具体名单将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站公布。
3.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录用时资格终审。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招聘考试内容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30%,体能测试成绩按30%,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辅警招聘信息将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留意有关信息发布。
(一)笔试及体检
1. 笔试及体检时间及地点:笔试结束后进行体检,以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为准;
2. 笔试内容:基本法律知识、社会常识等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
3. 体检标准参照《增城区公安分局招聘辅警体检标准》(附件2)、《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4.笔试完成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及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能测试环。按通过笔试及体检合格的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如达不到2:1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报考人员对本人的笔试分数或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增城区公安分局辅警办申请查分或对可以复检的体检项目申请复检。每位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体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体能测试
1.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2. 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长跑、100米短跑、一分钟跳绳;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增城区公安分局招聘辅警体能测试达标及评分标准》(附件3)、《增城区公安分局招聘辅警体能测评实施标准》(附件4)执行;
3. 体能测试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试成绩=1000米长跑成绩(占40%)+100米短跑成绩(占30%)+跳绳成绩(占30%);
4.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人数1.8: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报考人数达不到1.8:1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5. 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时,应着运动装、运动鞋。
(三)面试
1.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2.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及按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政审环节的人员名单。
4.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提供与报名时提交证件资料相符的证件原件和4张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在现场资料审核室交由工作人员审核。如不能提交证件原件或提交虚假证件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六、政审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及相关政策和岗位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与岗前培训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增城区公安分局将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参加由增城区公安分局统一组织连续18天的封闭式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为准。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岗前培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培训期间增城区公安分局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技能等方面进行考察及考核,对考察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一) 经岗前培训及考察合格的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福利待遇:辅警的工资福利待遇与工作绩效挂钩,实行阶梯式工资福利待遇,含“五险一金”,合计工资福利待遇年薪平均约6.5万元。
九、其他事项
(一) 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体检、面试、体能测试、岗前培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人员往返路费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人选。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拟招聘人数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调整,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高于2∶1的,可对招聘人数进行适当调增;低于2∶1的,可对招聘人数进行相应减少。最终招聘人数通过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站公布。
(六)本次招聘对最后进入拟录用阶段(完成笔试、体检、体能测试、面试、政审合格)但因总成绩未达到招聘录用线的考生保留招用资格,时限为公布总成绩后3个月内。增城区公安分局在3个月内如出现辅警岗位空缺,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本公告的政审、岗前培训等相关环节工作要求开展补录工作。
(七)本次招聘有关政策由增城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可通过公布的电话咨询(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联系人:周警官,联系电话:020-32858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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