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日起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将降低(附税率调整表)
导语 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5月31日发布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这是继我国相当幅度降低汽车进口关税后,持续扩大开放并满足群众需求的又一重要举措。
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5月31日发布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
这是继我国相当幅度降低汽车进口关税后,持续扩大开放并满足群众需求的又一重要举措。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介绍,根据中共中央的决策部署,经国务院批准,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部分日用消费品的最惠国税率,涉及1449个税目,平均税率由15.7%降为6.9%,平均降幅55.9%。
会议决定:
从今年7月1日起,将服装鞋帽、厨房和体育健身用品等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15.9%降至7.1%;
将洗衣机、冰箱等家用电器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20.5%降至8%;
将养殖类、捕捞类水产品和矿泉水等加工食品进口关税平均税率从15.2%降至6.9%;
将洗涤用品和护肤、美发等化妆品及部分医药健康类产品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8.4%降至2.9%。
有关部门要落实降税措施,防止中间环节加价获利,让广大消费者受惠,促进国内产业竞争力提升。
因最惠国税率调整,自2018年7月1日起,中国取消210项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其余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继续实施。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表示,较大范围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将有利于扩大特色优势产品进口,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深化消费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开放,是中国主动开放市场的重大举措和实际行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
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8〕4号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扩大开放,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部分进口日用消费品的最惠国税率,涉及1449个税目。因最惠国税率调整,自2018年7月1日起,取消210项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其余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继续实施。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进口日用消费品最惠国税率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