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办理赴台湾护照条件 新增4类人(7月1日起)
导语 今天开始实施新出入境管理法,新增4类人员可以在广州办理异地出入境证件的申请。除了非本市籍就业人员配偶和子女之外,广州市户籍居民的外地籍配偶和子女也可以申办。此外,60岁以上的老人只需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即可办理。
在穗连续居住6个月即可续办
在新规中,除了新增人员之外,另一个重大便民措施是针对在广州生活的异地户籍人员。如果无工作单位、也不是在读大学生的人员,只需要提供在广州连续居住6个月的居住证明即可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护照和赴台证的换证、补办以及续签。
“有一点需要提醒的是,这类人员在办理时只能办理同一类签注。”警方人士提醒,如果原本的赴台证是团队或者个人游,在穗办理时只能按照原本的类别续签,无法变更签注类别。
警方特别提醒,在这四类人员办理的类别只对普通护照以及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开放,不包括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申办与签注。
小贴士
受理申请后30天内签发
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有关负责人提醒市民,享受上述便利政策的居民申请护照和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时候除了需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就业人员还需有在就业地社保部门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就学人员需是在广州就读的全日制大学生;配偶、在暂(居)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配偶、子女还需提交结婚证、出生证等关系证明。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会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
新增四类人员
◎60岁以上老人
◎户籍人员的外地籍配偶及16岁以下子女
◎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的配偶及16岁以下子女
◎在穗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异地户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