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办事指南:
老龄服务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实施办法》、
《从化市老年人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服务项目
1、申领〈〈老年人优待证〉〉
2、换领65周岁以上〈〈老年人优待证〉〉
3、(遗失、勘误)补证
4、办理领取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
三、申领、换领、(遗失、勘误)补证条件及资料
1、60周岁具有广州市行政区域常住户口(含从化市上工的市民,可申领〈〈广州市老人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老年人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所在居(村)委会办理有关手续,首次申领办证的,需交小一寸近照一张(相片底色为红色)。
2、换领65周岁以上老年人优待证,在领取新证时,需交回已有的60-65岁老年人优待证。
3、更正证件:在领取新证时,需交回原错证。
4、遗失补证:办理申请补领手续时,经物价部门批准,需交纳补办服务费,每证交纳10元。
四、办理时限
每年分三期办理优待证(包括申领、换发、更正和补领)。
第一期:年4月30日前符合首次申领、换领办证年龄条件和需要更正、遗失补领的,于上年11月1日至10日办理登记。1月中旬领证。
第二期:当年8月31日符合首次申领、换领办证年龄条件和需要更正、遗失补领的,于当年3月1日至10日办理登记。5月中旬伪证。
第三期:当年12月31日符合首次申领、换领办证年龄条件和需要更正、遗失补领的,于当年7月1日至10日办理登记。9月中旬伪证。
逾期未登记的转到下一期办理。
联系机构:从化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从化市街口街城南路87号
联系电话:87968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