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落户广州须知

应届毕业生落户广州的流程会因每个代理的机构优势而略有所差别,大致流程以广东省人才服务中心为例,详见如下:

应届毕业生落户广州须知

一、 接收条件:

1、本科学历,国家统招生,具有学士学位;

2、研究生学历,国家统招生,具有硕士学位;

3、广州生源大、中专应届毕业生

4、适应范围:09年毕业生,包括07、08年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

二、 须提供资料: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2、毕业生推荐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暂缓就业毕业生需提供)

5、本人的详细联系方式(家庭电话、手机等);

6、本人近期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四张;

7、血型及身高(不落省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不须提供);

8、婚姻状况证明。

三、 办理程序:

1、由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

2、落实接收单位和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接收并盖章;

<1> 若毕业生有用人单位(需要在广州注册的)接收的,必须提供该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 若毕业生暂时没有用人单位接收的,由我方代为推荐并落实盖章(但毕业生须填写保证书);

3、落实接收单位和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后,毕业生取回就业协议书;

4、毕业生把就业协议书交回学校,学校盖完章寄出学生档案;

5、毕业生凭毕业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四张身份证照片、血型、身高、就业协议书来我中心报到;

6、省人才服务中心收到毕业生档案并审定;

7、毕业生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并缴交人事代理费;

8、省人才服务中心开出指标卡办理有关入户手续,毕业生等候领取身份证;

9、将“报到证”交回我处。

四、 落户情况:

1、如落亲戚朋友家:由毕业生本人拿指标卡,到派出所办理落户及所需材料:

<1> 个人写给派出所的申请书;

<2> 户主的证明书;

<3> 接收单位的落户证明(加盖公章);

<4> 报到证;

<5> 户口迁移证;

<6> 户主的户口本;

<7> 指标卡;

<8> 身份证相片四张、血型、身高;

2、如落中心集体户:毕业生需提供:

<1> 身份证相片四张、血型、身高;

<2> 接收单位的落户证明(加盖公章);

<3> 工本费:● 办身份证的缴纳21元;● 不办身份证的,缴纳1元(此费用是代派出所收);

<4> 填写《申请居民身份证登记表》;

3、落户地址:广州市天河直街69号三楼广东省人才服务中心;

4、党、团关系迁至:外省院校毕业生组织关系介绍信受涵单位写“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部”;省内院校毕业生组织关系介绍信涵单位写“中共广东省人才服务中心流动党员委员会”。

5、档案转至: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广东省人事厅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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