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广东户籍人员跨地社保如何转?
市民陈先生:我是一位非广东省户籍人员,2006年在广州工作并参保,2008年因工作关系换到深圳并在深圳参保。我想将2005年8月到2007年3月前所交社保转移至深圳社保,请问如何办理?谢谢!
市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陈先生可凭接收地社保部门的同意接收函(包括接收地社保部门银行账号、开户名等)、身份证(原件)和个人账户手册到广州市相应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即可。
详情可向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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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广州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可获广州社保参保/缴费/补缴/转移/变更、参保证明打印的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