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州天河区港澳居民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导语 持广州市发放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在天河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在天河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条件的可以申请积分入学,具体条件详见正文。
申请积分入学须符合以下条件(1 项为必须项,后三项至少有其中一项符合):
1. 持广州市发放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
2. 在天河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3. 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
4. 在天河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在2021年前已通过天河区积分入学政策并获得天河区公办学校学位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的申请人子女,不能再次申请同一学段学位。
备注:
1.港澳居民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时,仅适用于截止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且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转学、插班生不予受理,其积分按本指南第六部分的积分制入学指标及分值累计计算分值参与排名。
2.仅适龄儿童少年持广州市发放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且法定监护人符合在天河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在天河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项条件的亦可报名参加,积分仅以本指南第六部分项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计算分值参与排名。
3.除居住证外,其它各项积分制入学指标分值的计算有效期从2015年1月1日起到2021年3月31日止。
4.居住证时长计算方法
居住证时长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5.合法稳定住所: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本人或夫妻共同拥有房地产权的固定住所,计算时间以产权首次登记时间或预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人或夫妻承租并持有效期2015年1月起至2021年3月31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为准,补办租赁备案不计算年限,按备案审核日期计算(夫妻需提供结婚证);单位宿舍需提供有效单位房产证或租赁备案及单位证明。如申请人在广州市有房产,以房产积分为准。
6.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期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就业登记(就业许可)的劳动者,或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直接出资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其他从事创业活动者(如在内地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港澳居民,以在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的时长为准)。
7.社会保险: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在广州市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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