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州越秀区积分入学符合条件申请人名单公示
导语 2021年广州越秀区积分入学需在2021年1月25日前(35个工作日)登陆市积分系统申请积分,具体积分入学实施细则暂未公布!
温馨提示:
越秀区积分入学需在2021年1月25日前(35个工作日)登陆市积分系统申请积分,并到居住证所在街道积分制服务窗口提交原件材料核验受理,确保在申请积分入学前获得积分。
2021年越秀区保障性和积分制入学积分申请材料计算截止时间、网上申报时间及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以《2021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为准,《实施细则》现正制定中,将后续公布。
以下为2020年信息,仅供参考!
2020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符合条件申请人名单公示
(重要提示:此公示名单非获得公办学校学位名单,建议申请人在未确认获得公办学位前,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民办小学或民办初中学位)
根据《2020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及工作安排,经市、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现对符合2020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条件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2)。
一、公示时间:2020年5月29日至6月4日。
二、公示期内,如发现有积分申请人上报虚假信息及资料的情况,请实名反映或举报。虚假行为一经证实将取消申请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列入诚信黑名单并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37652911。
三、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于6月4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携带积分入学受理回执、身份证原件、相关证明材料到原申请积分入学街道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异议申请只能由申请人本人(或配偶)提交,不可代办。
四、公示期及异议反映处理完毕后,由越秀区教育局根据2020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招生计划学位数量确定获得积分入学资格的来穗人员名单,再向社会公布。
附件:
越秀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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