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人才公寓申请指南

  广州海珠区人才公寓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免租人才公寓

  持《海珠人才证书》人才申请免租人才公寓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⑴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单位未提供住房。

  ⑵申请人及配偶未享受安家费或安家补助。

  ⑶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未享受过本市各级住房保障或人才住房补贴(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特殊情况除外)。

  备注:

  ①持《海珠人才证书(产业领军人才)》的人才可申请免租入住人才公寓,并一并提出地理区域、家具电器等需求。>>2019广州海珠区产业领军人才评定申报指南

  ★杰出领军人才可申请建筑面积最高15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申请建筑面积最高2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

  ★名家巨匠可申请建筑面积最高12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

  ②持《海珠人才证书(产业精英)》的人才可申请免租入住人才公寓。>>2019广州海珠区产业精英评定申报指南

  ★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人才、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金融高级专业人才可申请建筑面积最高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创业人才可申请建筑面积最高8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

  ★同等条件下,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精英优先免租入住人才公寓。

   温馨提示:产业精英应与所在企业(申请企业)联合申请免租入住人才公寓。

  企业条件要求:商事主体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管理在海珠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依法诚信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投资促进局等部门评定的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非免租人才公寓

  持有《海珠人才证书》的人才未取得免租人才公寓的,应通过其就职的用人单位以整体租赁的方式申请以市场价租赁人才公寓。

  免租设定】

   产业领军人才、产业精英免租设定

  产业精英所在企业的免租名额设定

  【申请材料】

  免租人才公寓

   ⑴用人单位需提交的申请资料

  ①用人单位申请函;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兑现平台自动调取平台数据);

  ③高新技术企业另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兑现平台自动调取平台数据);

  ④人才公寓提供者或其受委托机构、承租人、用人单位三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入住市场房源申请租金补贴)。

  ⑵申请人的有关资料

  ①人才公寓个人申请表(原件);

  ②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③海珠区人才证书;

  ④申请人才公寓保障住房情况声明书;

  ⑤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且申请时处于合同有效期内;

  ⑥当前承租的直管房租赁合同、单位自管房租赁合同或人才公寓租赁合同复印件;

  ⑦其他申请资料。

  非免租人才公寓

  1、用人单位申请函(附海珠区人才公寓(非免租)申请汇总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另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海珠人才证书;

  6、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且申请时处于合同有效期内。

  【申请时间】

  2019年11月05日00:00-2019年12月05日23:59:59

  【申报对象】

  单位

  【申报流程】

  免租人才公寓

  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才申请免租人才公寓,应与所在用人单位登录政策兑现平台进行联合申请,如实录入相关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夫妻双方均持有《海珠区人才证书》的,只能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

  资格审查。

  兑现平台系统在10个工作日内校验申请人及用人单位是否已在本平台获相关部门审定认证,其后,区住房和建设局会相关单位对申请人及用人单位的申请材料和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并在兑现平台注记审核意见,并通过兑现平台在3个工作日内短信通知申请人及用人单位是否通过初审。

  收到初审通过信息的申请人应在指定时间内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申请材料,经区人才领导小组出具最终审定意见后,区人才评定部门在兑现平台及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zhu.gov.cn)公示申请人及用人单位的免租资格。

  配租。

  根据企业评级和免租名额,区人才评定部门组织企业按照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现场实勘,掌握用人单位的承租意向(含整体租赁意向);对免租的市场房源有定制要求的,安排用人单位和房源企业在项目设计阶段自行协商设计方案。

  用人单位有意向承租政府房源的,应在现场看房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区住房和建设局统筹房源分配;用人单位有意向承租市场房源的,由用人单位与运营机构自行商议,同一市场房源点有多家用人单位提出承租意向的,配租以房源供需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④签约及租金拨付

  1.入住政府存量房源,由人才公寓提供者或其受委托机构、承租人、用人单位、人才评定部门共同签订租赁合同。用人单位支付房屋履约定金和租金,人才评定部门根据合同约定租金,向用人单位拨付人才公寓租金补贴。

  2.入住市场房源的,由人才公寓提供者或其受委托机构、承租人、用人单位签订三方租赁合同。用人单位支付房屋履约定金和租金,区住房和建设局依法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标的房源进行租金评估,评估租金在已办理租赁备案证明的合同约定租金上浮不超过10%的,根据合同约定租金,向用人单位拨付人才公寓租金补贴;超过10%的,按评估租金向用人单位拨付人才公寓租金补贴。用人单位需出具租赁备案发票,按季度拨付租金补贴。

  ⑤入住。

  人才公寓运营机构与承租人确认水、电、气读数,交付房屋钥匙。

  非免租人才公寓

  符合条件的人才申请非免租人才公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提交相应的材料。详情可以拨打020-84125226咨询具体办理流程。

  【租赁期限】

  免租人才公寓

  ①持《海珠人才证书(产业领军人才)》符合创业条件、长期创新条件的人才入住人才公寓,累计免租期最长3年。

  ②持《海珠人才证书(产业领军人才)》符合短期创新条件的人才入住人才公寓,视人才公寓房源情况合理安排,累计免租期最长3年。

  ③产业精英取得免租名额的,免租期最长1年,与承租时间一致。

  非免租人才公寓

  视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而定

  【联系电话】

  020-84125226

  【资料下载】

  免租人才公寓

  海珠区人才公寓个人申请表(个人)

  海珠区人才公寓申请汇总表(单位填报)

  非免租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的申请资料(非免租)

  小编提醒: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住房】可获广州人才住房最新房源消息、人才住房房源申请指南、各区住房补贴申请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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