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州南沙区首批共有产权房购买常见问题

导语 共有产权房的房产归谁所有?购买之后可以转让,出租吗?广州本地宝为您解答。

  2019年广州南沙区首批共有产权房购买常见问题

  1、共有产权房的房产归谁所有?

  答:共有产权住房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其中政府产权由项目开发企业——南沙城投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南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备注:购房人应在签订认购书阶段予以确定所支付的购房出资额,购房人产权份额按照拟实际出资额(含抵押贷款本金部分)占所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评估价格的比例确定,原则上购房人产权份额应超过50%,但不得高于80%。该出资比例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不得变更。

  2、购买之后可以转让,出租吗?

  答:购房人完成购房后,拥有所购置房屋的相应产权份额以及所购房屋的完全使用权,但不得擅自出售、赠与、出租、出借或超过份额担保。

  备注:需要注意的是,购房人在未取得房屋完整产权期间,需每季度向南珠公司或其指定单位缴付南珠公司所占产权份额比例建筑面积的租金,同持有产权期间租金评估单价为22元/平方米·月(实际租金标准不超过评估标准,以合同约定为准)南珠公司往后每5年委托第三方独立专业评估机构重新评估租金标准,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后执行。物业服务费由购房人承担,并在购房合同中明确。

  3、购买多久可以上市流转?

  答:核准产权登记之日满8年可上市流转。

  购房人自核准产权登记之日起未满5年的

  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离婚析产、无法偿还购房贷款等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交申请,由南珠公司按出售合同约定回购。

  购房人自核准产权登记之日起满5年而未满8年的

  可通过内循环方式流转房屋产权份额,也可按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产权份额。内循环方式流转即购房人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交产权流转申请,明确出售价格。新购房人获得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其所占产权份额与原购房人所占产权份额一致。购买政府产权份额即购房人按购买政府产权份额时点市场价格购买南珠公司所占产权份额,购买协议中将约定所购得产权份额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上市转让。

  购房人自核准产权登记之日起满8年的

  可通过外循环方式流转房屋产权份额。外循环方式流转即购房人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交上市申请,同等条件下,南珠公司可优先购买购房人所占产权份额。新购房人取得商品住房产权。原购房人和南珠公司按照所占产权份额获得转让总价款的相应部分。购房人也可按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产权份额后获得完整的商品住房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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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南沙区共有产权房申购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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