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异地就医资格确认变更办理指南(条件+资料+流程)
办理条件:
已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的申请人选定了异地医疗机构后,原则上6个月内不予变更。如存在以下情况的可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1.因病情需要需变更异地医疗机构的。
2.居住地迁移需变更异地医疗机构的。
3.因原选定的异地医疗机构的名称或等级变更等原因需变更异地医疗机构的。
办理所需资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或单位经办人到各二级经办机构重新申领(或在网上下载)《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以下简称《记录册》),按要求进行完善,原《记录册》需收回并作废,符合要求的由二级经办部门现场办结。
申请人或单位经办人携带资料提交申请→广州市医保局各二级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广州市医保局各二级经办机构进行信息变更确认。
受理地点:
广州市各医保二级经办机构(详见“http://www.hrssgz.gov.cn/bszn/ylbxblzn/201708/t20170807_266388.html”)
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批量办理的可适当延长至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