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老板发工资延期或加赔50% 具体规定一览
导语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修正案(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该条例规定老板逾期不支付工资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缩短了工资支付的周期
《修正案》还规范工资支付行为,规范了工资支付周期,要求用人单位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不得晚于工资支付周期届满后15日,并对工资支付日期约定不明的情形加以规定;规范日工资的计算标准,并对只约定日工资标准但未约定月工资标准、只约定小时工资标准但未约定日工资标准的推算办法加以规定,以便于实践中确定相关损害赔偿标准。
对此,省人大财经委负责人解释,现有条例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相对比较宽泛,没有规定具体工资支付日期,导致大部分特别是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一般在第二个月月底才发放上月工资,劳动者普遍要两个月后才能领到工资,一旦发生欠薪损失较大,处理难度也加大。
此外,《修正案》中还规定,对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拒不支付或者不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条例要点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修正案(草案)
用人单位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不得晚于工资支付周期届满后15日。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30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撤销的,经依法清算后的财产应当用于优先支付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费。
广东省城乡居民自治条例(草案)
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应当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社区建立健全现代物业管理制度。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并依法选举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依法履行职责,发挥在居民自治中的作用。
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修订草案)
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将被追责
昨日,省人大内司委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其中规定: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措施不力导致信息被泄露、损毁、篡改或者丢失将被警告;逾期不改或者导致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后果的,对单位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并向社会公告。
数据:广东现有网站5 3万家,网民7 0 0 0多万人,网吧8 0 0 0多家,党政机关、金融、能源、广电、交通等重要信息系统已有7000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