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起广州养犬不登记者将没收犬只并罚2000元
导语 2015年6月开始广州警方加大力度整治违法养犬行为,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于不安规定给犬只办理登记的市民将没收其犬只并处2000元的罚款。
2015年起广州养犬不登记者将没收犬只并罚2000元
广州警方大力整治违法养犬行为,从今年6月底开始,广州警方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整治违法养犬行为专项行动。此次行动主要针对养犬不登记(续期)、饲养犬只扰民、违法携犬外出和饲养、销售危险犬等违法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整治。行动期间,警方对未申请办理养犬登记的犬主进行宣传教育,给予3天的办理期限,对经教育仍不登记者则按照《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没收犬只并处2000元的罚款。
养犬管理条例全文:《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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