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

办事指南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
办理事项:
新办延续变更补办注销
办理条件
1. 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 具有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3. 具有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
4. 具有健全的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5.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卫生条件和卫生要求。
所需材料

1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格审批申请表 (原件)

点击下载: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格审批申请表.doc

2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原件)
3 . 主要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所在科室、从事职业卫生具体工作及年限),附人员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培训合格证等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4 . 实验室及工作场所有关资料(实验室资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5 . 相关仪器设备清单,包括名称、型号、产地、技术参数、性能、用途等;如属国家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须提交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证书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6 . 有效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7 .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有关资料; (原件)
8 . 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原件)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特别规定程序(现场审核)→决定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窗口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12时,下午1时-5时) 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时-3时)

地 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

联系电话:020-389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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