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攻略
导语 广州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如何申请?广州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需要哪些材料?广州本地宝为你解答。
办理对象
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义务人或者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是没有赡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
2、领取失业救济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标准的人员;
3、在职人员、下岗人员、离休退休人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标准的人员;
4、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标准的人员。
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且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
所需材料
1、申请家庭的户口簿、户主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广州市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表》;
3、家庭成员是离退休人员的,需出具离退休证及退休金、养老金的领取证明;
4、家庭成员是广州市在职职工的,需提供经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工会审核的《广州市困难职工收入情况表》,驻穗中央、省属职工需提供《驻穗中央、省属单位困难职工收入情况表》,其它的合同工或临时工需提供收入状况证明;
5、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证明。
办事流程图
办理窗口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问: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家庭收入主要包括哪些?
答:(一)各类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各类劳动收入;
(二)继承、接受赠与以及利息、红利,有价证券等收入;
(三)养老金、赡养费、抚养费等;
(四)其他应计入的家庭收入。
凡上述家庭收入不稳定时,均按申请时前6个月收入的平均额计算;凡上述收入属一次性收入时,将其分摊到6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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