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垃圾分类方法

导语 广州已经试点实行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也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了,去年海珠区的沙园街,据统计一年垃圾分类下来,减少了垃圾1000多吨。效果还是很明显的。那么到底广州目前实行的垃圾分类是怎么分的呢?

  参考资料:《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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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城市垃圾分类方法

  城市生活垃圾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分类投放:

  (一)可回收物应当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或者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二)有害垃圾应当交给有害垃圾回收点或者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三)餐厨垃圾应当投放至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四)其他垃圾应当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其中大件垃圾应当按规定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或者环境卫生作业单位上门收集搬运。

  备注: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和公布本市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方法、分类指南、实施细则等,并定期进行修订。

  不同垃圾的处理方法

  可回收物应当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或者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处置。

  有害垃圾应当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处置。

  餐厨垃圾中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场(厂)进行处置。

  违反规定的惩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保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三)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每次5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算。

  (四)不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五)第三款规定,不按规定进行分类运输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六)违未经许可接纳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七)在公共区域进行可回收物分拣、贮放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广州垃圾分类具体方法

  按照广州市出台的垃圾分类标准,生活垃圾将根据垃圾来源、成分构成和目前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粗分为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物

  1、废纸:包括报纸、书本纸、包装用纸、办公用纸、广告用纸、纸盒等,但纸巾和卫生纸由于水溶性太强是不可回收的。

  2、塑料:包括各种塑料袋、塑料泡沫、塑料包装、一次性塑料餐盒和餐具、硬塑料等。

  3、玻璃:包括玻璃瓶、碎玻璃片、镜子、灯泡和暖瓶等。

  4、金属:包括易拉罐、铁皮罐头盒等。

  5、织物:包括旧纺织衣物和纺织制品、废弃衣服、桌布、洗脸毛巾、书包等。

  二、餐厨垃圾

  指宾馆酒店、机团单位食堂、居民家庭生活中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包括食品制作或生产过程废弃的和剩余食品、蔬菜、瓜果皮核等废物,经生物技术处理回收利用。

  三、有害垃圾

  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损害的物质,包括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灯管、过期药品、废化妆品、废杀虫剂、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小件废旧电器及电子产品等。有害垃圾需特殊安全处理。

  四、其他垃圾

  餐厨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垃圾,如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采取卫生填埋可有效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气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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