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资料填写指南
人口普查时间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广州普查登记时间是:10月25日至11月10日。普查员上门时,会佩戴统一制作的普查员证和普查员工作袋,并应向普查对象主动出示普查员证。本次人口普查中获得的原始资料,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销毁,对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单个普查对象资料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详解
本次人口普查按现住地登记
本次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按照规定,所有人必须填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户口登记状况、受教育程度,在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本户人口有变动的,如出生、死亡的,也要填报相应的信息。登记结束后还要对填报内容核实无误后签名确认。
另外,本次人口普查还要抽出10%的户填报就业、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住房情况等,以将普查数据汇总后反映广州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条件等方面的变化。
大学生在实际居住地登记
初中、小学的住校学生,幼儿园全托孩子,一律视为在家中居住,在家中登记。高中住校生作为学校的现有人口在学校登记,家中也要填报其基本情况。长期在校外租房的大学生,不在学校进行登记,应在实际居住地登记。在学校和其他地方两头居住的,按10月31日晚居住情况如实登记。
对于住在福利院、养老院的老人,原先与老人共同居住的家里人要申报老人的基本情况,福利院、养老院作为老人的现居住地,也要登记老人的情况。
婚嫁到本户,但户口未迁到本户,普查登记时人、户均不在本户的,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处理,如果该人登记期间只是临时外出旅游、探亲、公务等,平时都在家中居住,应在本户登记。
填报新生婴儿资料有讲究
对于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的婴儿,如果其父母是本普查小区户籍人口,则无论普查时点即11月1日零时婴儿是否在本普查小区居住,都要作为近一年内的出生人口在本户登记;如果婴儿父母不是广州市户籍人口,并且婴儿已经送回老家不在本小区居住的,不用登记近一年内的出生人口状况,但婴儿母亲要登记生育过的子女数。如果婴儿在老家出生且已在老家入户,但随后一直跟父母在本小区居住的,按本小区的居住人口登记。
对于境外出生的儿童,不论是否拿到境外身份证,都需要在现住地登记。并且如果小孩已经取得境外的身份证,则需填报境外人员普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