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穗4条房屋限购新政解读
亮点四
别墅盘土地增值税预征4%
与“上海版”楼市调控细则类似,广州版“穗4条”也对土地增值税实施差别化税率预征。
明确按照《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的规定,对经济适用住房不预征土地增值税,对普通商品住房按2%的税率预征,对非普通商品住房按3%的税率预征,对别墅按4%的税率预征。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楼盘,市地税局将会同市国土房管局密切关注,并由市地税局重点对其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稽查。
据悉,广州早在7月1日已经正式实施这一政策。至于如何定义“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楼盘”,房管局市场处处长陈大旺表示,目前暂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将会由税局和房管局联动确认。
亮点五
住房保障范围扩至“夹心层”
“穗4条”也明确将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在解决2008年住房调查在册的77177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后,将住房保障范围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逐步扩大到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今年年底,广州将出台公租房政策,并加大公租房供应,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
房管局表示限购令退市要看三标准
黄文波昨日明确表示,“穗4条”细则中的“限购令”仅是一个临时性政策,但其执行期限并未明确,何时能退市主要参考三个标准:
一是如果国家总的条款政策有调整,广州也会贯彻执行。二是看其他各个城市执行的情况。“如果某个城市没有取消限购令,某个城市取消了,就有可能把社会上的热钱引入到这个城市中,整个房地产市场运行将会出现波动。”黄文波说。这意味着如果其他一线房地产城市执行限购政策,广州也可能要执行下去。三要看广州楼市情况。黄文波表示,广州实施限购令就是为了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如果房价继续上涨,政策更不可能取消。
限购政策执行界定时间:
一手房以网签购房合同时间为准 二手房以交易中心收件时间为准
广州“限购令”——《关于严格执行我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昨日正式实施,时间界定标准也已经明确:一手房以房管局阳光家缘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二手房交易以房地产交易中心业务收件时间为准。
也就是说,昨日开始,广州市户籍家庭或者常住非户籍家庭就只能网签购买一套房,而之前已经下定金一口气购买两套房的家庭,其中一套房就不能再进行网签了。
同样的,购买二手房的市民,如果一口气购买了两套房但又未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递件、获得收件回执的,就无法买到两套房了。而且房管局还明确,非直系亲属间的房屋赠予参照上述规定执行。这一规定杜绝了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借“赠予”方式钻空子进行交易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