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过户需要的材料

  车辆手续

  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购置附加税( 费) 凭证、养路费凭证、机动车来历证明( 原始购车发票或过户票)。

  交易双方需提交手续

  本市个人:身份证原件。外地个人:身份证原件、暂住证原件。 外籍个人: 护照、居住证或者就业证。港澳台个人: 通行证和派出所开具的地址证明。军人: 军官证( 武警提供警官证)。( 买方提供由部队政治部、保卫处提供的证明信, 须写明地址并贴上照片)。企业: 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公章、财务章、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

  1、原车主在办理过户前应确认无交通违章、违法等记录;

  2、原车主未办理《机动车登记证》的, 应首先到各车管所补领《机动车登记证》;

  3、身份证原件。或使用临时身份证办理过户,

  4、买卖双方需本人亲自到场;

  5、外迁车辆: 身份证和登记证地址须相符;

  6、暂住证地址必须精确到住地所在的区;

  7、登记证显示的身份证号须与车主身份证号一致。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