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最新消息:广州户籍人口生育一孩时无需办准生证,只需做一孩登记就可以。符合相关条件需要生育第二胎才需要审核发放准生证。【详情】
业务名称 | 办理生育一胎登记(一胎准生证办理) |
单位名称 |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
申请人需符合的条件 | 广州户籍的已婚育龄妇女依法登记结婚后,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
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 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围产保健卡和区婚育学校《新婚夫妇学习班证书》及孕妇班、育儿班《学习证书》。 |
业务办理的程序 | 1.在怀孕三个月后至生育前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围产保健卡和区婚育学校《新婚夫妇学习班证书》及孕妇班、育儿班《学习证书》,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口计生办办理生育一孩登记手续。 2.街道人口计生办在办理一孩登记手续时应核实当事人婚育状况,对符合生育规定的,应即时在《计划生育服务证》上给予生育情况登记,并加盖公章。当事人凭已登记盖章的有效《计划生育服务证》,可随自己意愿到医疗单位进行产检及分娩。 |
业务受理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 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街道人口计生办 点击查看:广州市各区计生服务机构一览 |
业务受理时间 | 逢星期一~星期五(具体以各街道公布时间为准) |
业务办结的时限 | 街道人口计生办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理生育一孩登记手续。 |
收费标准 | 免费办理 |
业务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 1.办理生育一胎登记手续必须先领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否则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申领程序先申领《计划生育服务证》,然后再办理一孩生育登记手续;(点击查看:广州如何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 2.办理登记手续后无紧急情况且未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批准,擅自引产的,取消原生育指标,不再安排生育,再生育的按政策外生育处理。 3.子女(含婴儿)死亡的,应及时向社区居委会报告,并出示有效死亡证明材料原件和提交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