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报关业务岗位考核办事指南

报关员:是指依法取得报关员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登记,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报关员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连续2年未注册再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应当经过海关报关业务岗位考核,考核合格的,可以向海关申请报关员注册。记分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分值的,应当参加海关组织的报关业务岗位考核。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46号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19号令)

办事对象

1.报关员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连续两年未注册再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

2.报关员记分达到30分及以上的的;

办事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报关单位注册地海关提出申请,提交规定的文件材料;

2、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注册地海关予以受理和审查;

3、对于准予岗位考核的申请人,海关办理有关手续;

4、经海关审核同意报考的,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办理网上报考手续;

5、经考核合格之后,凭海关出具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1)记分达到30分的报关员由海关将其原记分分值予以消除;

(2)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连续两年未注册再次申请注册的报关员可向注册地海关申请办理注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应继续参加下一次考核。

办事对象

1.报关员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连续两年未注册再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

2.报关员记分达到30分及以上的的;

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真实、齐全、有效,符合有关规定的,予以办理有关手续。

办事机构

1.广州市区企业:广州海关企业管理处;

2.广州关区除广州市区以外的企业:企业所在地海关。

1.广州市区企业: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4楼;

2.广州关区除广州市区以外的企业:企业所在地海关。

广州海关企业管理处: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3:00。

  联系电话:020-38920170

所递交的资料真实、齐全、有效的,3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

1.《报关员报关业务岗位考核申请书》(向海关领取或登陆广州海关互联网站下载)

2.《报关员资格证》复印件;

3.海关需要的其他文件材料。

注:

1.请企业办事人员将文件资料按上述顺序排列提交,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确认,并提供原件交海关验核。

2.报关员记分已达到30分及以上的,可通过互联网直接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报关员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连续两年未注册再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须经注册地海关批准同意报考后,方可通过互联网办理网上报考手续。

3.经考核合格之后,凭海关出具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记分达到30分的报关员由海关将原记分分值予以消除;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连续两年未注册再次申请注册的报关员,可向注册地海关申请办理注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应继续参加下一次考核。

 费用:无

 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真实、齐全、有效,符合有关规定的,予以办理有关手续。

办事机构

  1.广州市区企业:广州海关企业管理处;

  2.广州关区除广州市区以外的企业:企业所在地海关。

  1.广州市区企业: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4楼;

  2.广州关区除广州市区以外的企业:企业所在地海关。

  广州海关企业管理处: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3:00。

  联系电话:020-38920170

  所递交的资料真实、齐全、有效的,3个工作日。

所需文件

  1.《报关员报关业务岗位考核申请书》(向海关领取或登陆广州海关互联网站下载)(详见附件46);

  2.《报关员资格证》复印件;

  3.海关需要的其他文件材料。

  注:

  1.请企业办事人员将文件资料按上述顺序排列提交,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确认,并提供原件交海关验核。

  2.报关员记分已达到30分及以上的,可通过互联网直接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报关员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连续两年未注册再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须经注册地海关批准同意报考后,方可通过互联网办理网上报考手续。

  3.经考核合格之后,凭海关出具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记分达到30分的报关员由海关将原记分分值予以消除;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连续两年未注册再次申请注册的报关员,可向注册地海关申请办理注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应继续参加下一次考核。

  费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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