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分为一级和二级。一级需先通过基础考试方可参加专业考试,二级仅设专业考试。本文依据中国人事考试网官方信息,详解报考条件及考试安排。
一、实施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科目介绍
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包括基础上和基础下两部分内容;专业考试包括专业上和专业下两部分内容;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只有专业考试,包括专业上和专业下两部分内容。
三、报名条件
(一)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 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 本专业 | 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 |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 |
| 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 | |
| 同上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 — | |
| 同上 | 专科毕业 | 1年 | |
| 相近专业 | 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交通土建工程、矿井建设、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建筑学、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 |
| 同上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 | |
| 同上 | 专科毕业 | 1年 | |
| 其它工科专业 | —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 1年 |
注:最迟毕业年限以住建部注册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 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Ⅰ类人员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Ⅱ类人员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Ⅱ类人员最迟毕业年限 |
|---|---|---|---|---|---|
| 本专业 | 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 |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4年 | 6年 | 1991年 |
| 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4年 | Ⅱ类人员中无此类人员 | — | |
| 同上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 5年 | 8年 | 1989年 | |
| 同上 | 专科毕业 | 6年 | 9年 | 1988年 | |
| 相近专业 | 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交通土建工程、矿井建设、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建筑学、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5年 | 8年 | 1989年 |
| 同上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6年 | 9年 | 1988年 | |
| 同上 | 专科毕业 | 7年 | 10年 | 1987年 | |
| 其它工科专业 | —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 8年 | 12年 | 1985年 |
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申报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Ⅰ类人员”的最迟毕业年限以住建部注册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三)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
| 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 本专业 | 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桥梁与隧道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2年 |
| 同上 | 普通大专毕业 | 3年 | |
| 同上 | 成人大专毕业 | 4年 | |
| 同上 | 普通中专毕业 | 6年 | |
| 同上 | 成人中专毕业 | 7年 | |
| 相近专业 | 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交通土建工程、矿井建设、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建筑学、工程力学、建筑设计技术、村镇建设、公路与桥梁、城市地下铁道、铁道工程、铁道桥梁与隧道、小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4年 |
| 同上 | 普通大专毕业 | 6年 | |
| 同上 | 成人大专毕业 | 7年 | |
| 同上 | 普通中专毕业 | 9年 | |
| 同上 | 成人中专毕业 | 10年 | |
| 不具备规定学历 | — |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 13年 |
注:最迟毕业年限以住建部注册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四、报名办法
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相关操作。报名前,须完成注册、上传照片等操作。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等有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交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通知。
五、成绩和证书管理
参加基础或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发布。
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六、其他事项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考试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通知或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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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试(中国人事考试网官方介绍)
导语: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分为基础和专业两阶段。本文依据中国人事考试网官方信息,详解报考条件、专业对照及考试安排。
正文:
一、实施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科目介绍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包括基础上和基础下两部分内容;专业考试包括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个科目,专业知识分为专业知识上和专业知识下两部分内容,专业案例分为专业案例上和专业案例下两部分内容。
三、报名条件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可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取得本专业(指土木工程,下同)或相近专业(指港口与航道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等专业,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1年。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3年。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4年。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5年。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6年。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7年。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6年。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7年。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8年。
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9年。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10年。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12年。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15年。
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30年。
(四)专业对照表
| 专业划分 | 新专业名称 | 旧专业名称 |
|---|---|---|
| 本专业 | 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交通运输、交通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桥梁与隧道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工程管理、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交通土建工程、公路工程、道路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桥梁与隧道、公路隧道工程、隧道工程、市政工程、机场工程、铁道工程、铁道桥梁、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森林道路与桥梁工程、森林采伐与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结构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公路项目管理、公路工程管理、城镇建设、道路工程测量、交通规划、建筑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 |
| 相近专业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地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森林工程、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农业水利工程、工程造价、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测绘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察工程、水务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交通管理工程 |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港口及航道工程、港口水工建筑、航道(或整治)工程、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军港建筑工程、水道与港口工程、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海岸与海洋工程、勘察技术与工程、资源勘察工程、水工结构工程、水工建筑力学、水利水电建筑、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工程测量、地质工程、工程力学、工程监理、城市规划 |
| 其他专业 |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 — |
注:1. 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目录》等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所学专业在“参照表”中未列出的,可在申报材料时,附在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课程设置表”(由原毕业院校出具),经所在单位核实并提出符合“本专业”、“相近专业”、“其他专业”的意见后,由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审核确定。
四、报名办法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相关操作。报名前,须完成注册、上传照片等操作。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等有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交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通知。
五、成绩和证书管理
参加基础或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发布。
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六、其他事项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试。
(考试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通知或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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