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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指南 (对象+时间+标准)

导语 我市2026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以下简称2026年度)的参保登记缴费时间为2025年10月下旬至12月20日(集中参保期)。

2026年度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指南

  一、适用对象

  未参加职工医保或未按照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下列人员:

  (一)具有我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居民;

  (二)在我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持有人持有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及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三)出生180天内且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

  二、缴费时间及标准

  (一)参保缴费时间

  我市2026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以下简称2026年度)的参保登记缴费时间为2025年10月下旬至12月20日(集中参保期)。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二)缴费标准

  广州市其他参保人员(即:在校学生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549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820元。国家、省、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属于符合本市医疗救助办法规定可享受资助参保待遇的医疗救助准对象,可就近向户籍所在地或者本市居住地街道(镇)申请资助参保,个人无需缴费。

  三、医保待遇享受时间及范围

  (一)待遇享受时间

  1.连续参保的参保人员在集中参保期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手续的,自202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享受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政策规定的2026年中途参保特定情形缴费人员,自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已办理我市落户或居住证的新出生婴儿,在出生6个月内参保并缴纳了当年度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出生婴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两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的,足额缴纳两个年度的社会医疗保险费后,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2个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只缴纳出生次年社会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次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3.未办理我市落户或居住证的新出生婴儿,在出生180天内参保并缴纳了当年度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出生婴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两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的,足额缴纳两个年度的社会医疗保险费后,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2个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只缴纳出生次年社会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次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4.在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新增的本市医疗救助对象,在完成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做好身份标识之日起即可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5.已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在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期间不再享受城乡居民待遇。

  (二)待遇范围

  1.基本医疗保障:2026年度内,参保人员按规定就医发生符合医保政策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费用,按以下规定执行:

  (1)住院。未成年人住院起付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三级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85%、一级医疗机构90%的比例支付;其他城乡居民按三级医疗机构70%、二级医疗机构80%、一级医疗机构90%的比例支付。

  (2)普通门诊。未成年人可选择1家基层医疗机构及1家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疗机构(在指定的专科医疗机构进行相应专科门诊就医不受选点限制),按规定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药品费用,在选定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80%比例支付;经选定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选定的其他医疗机构和鐒細化犬簾羲脈专专科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55%比例支付,未经选定基层医疗机,未经医疗机构直接到选定的其他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50%比例支付,享受最高1,000元/人/年的普通门诊报销额度,且在门诊接种狂犬疫苗时还可享受最高支付200元/人/年的医保待遇。

  其他城乡居民可选择1家基层医疗机构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疗机构,按规定在选定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药品费用按60%比例支付,享受最高600元/人/年的普通门诊报销度,在门诊接种狂犬疫苗、产前门诊检查时还可分别享受最高支付200元/人/年、每孕次300元/人/年的医保待遇。

  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镇卫生院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站,可作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普通门诊医疗服务网点。

  (3)门诊特定病种。参保人员患一类门诊特定病种(27种)如高血压、糖尿病、支气管哮喘等,二类门诊特定病种(40种),如恶性肿瘤、小儿脑性瘫痪、慢性乙型肝炎等在门诊就医,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给予待遇保障。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二类门诊特定病种待遇予以保障,且不设置门诊待定病种最高支付限额标准。

  2.大病医疗保障:参保人员无需另行缴费,还可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保险待遇基础上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人员住院或进行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全年个人自付累计1.8万元以上,以及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部分大病保险资金按相应比例报销支付,保障额度最高可达450,000元/人/年。

  对享受本市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减免待遇的参保人员,住院或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全年累计个人自付费用达3.500元以上即可纳入大病保险报销,且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违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8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800元。两项激励额度可累加。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额度不超过本市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

  3.异地就医待遇:因退休后异地安置、派驻异地长期工作、异地长期居住或因临时前往外地旅游、居住等需要在广州市外就医的,可提前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办理后在备案所在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以上筹资及待遇标准,国家、省、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一)办理渠道

  已成功参加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如符合2026年度参保范围且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的,市医保部门将自动默认延续参加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的,市医保部门将自动默认延续参加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无需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如已办理停保手续或在我市首次参保的,则需按以下渠道办理:

  备注: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状态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1.实名登录“穗好办”APP→>办事-专题办事-医保-更多→查询服务-城乡居民个人参保状态查询。2.实名登录“粤医保”小程序→首页-我要办事-嘗看更多-点击参保情况查询。

  (二)办理要求

  1、现场办理。可携带以下材料到相应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线上办理。对于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城乡居民,本人或代理人可通过“穗好办”APP办理参保登记,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实名登录“穗好办”APP→办事-专题办事-医保-更多→热门服务-居民参保登记→选择办事情景“普通城乡居民办理参保登记”→申办→业务类型选择“普通城乡居民办理参保登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并提交。

  对于符合条件的参保申请,医保部门将在审核通过后及时发送短信提醒,请留意办理结果短信通知,并按照相关指引办理费款缴纳手续。

  也可通过“办事→专题办事-医保-更多→热门服务-业务进度查询”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五、缴费方式

  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可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的“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页面,选择为本人或代他人缴费。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微信内搜索“粤税通”微信小程序→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我的社保-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为本人或代他人缴费。

  六、就医凭证

  (一)医疗保险凭证包括: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鳅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者《出生医学证明》。

  (二)医保电子凭证申领及激活:

  目前支持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及中国护照的参保人在线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官方渠道或微信、支付宝等国家医保局认证授权的第三方渠道办理激活;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参保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办理线上激活拥有其他证件类型的参保人请选择就近的医保分中心前台办理线下激活手续。

  线上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具体步骤如下:

  途径1:本人申领:本人下载并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绑定手机号、输入个人身份信息→身份验证-人脸识别→活成功。

  家人代申领:家人下载并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绑定手机号、输入个人身份信息→身份验证-人脸识别→激活成功一点击底部菜单【我的】-添加我的家庭成员→选择合适的绑定方式→仔细阅读告知书文字→按照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绑定。

  途径2:本人申领:本人打开微信搜索“医保电子凭证”小程序→激活凭证-医保电子凭证→选择参保地广州一身份验证-人脸识别→激活成功。

  家人代申领:本人微信搜索打开“我的医保凭证”小程序→点击‘刷“医保码”或“医保亲情账户”→顶部“添加家人”→输入家人姓名、身份证号和关系→上传家人身份证或户口页照片等材料→家人刷脸验证(家人年满16岁需进行人脸验证)→授权激活→添加家人可用本人微信代家人出示医保码。

  途径3:本人申领:本人打开支付宝搜索“医保电子凭证”一>"医保电子凭证”小程序一身份验证-人脸识别→激活成功。

家人代申领:家人打开支付宝搜索“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电子凭证”小程序→身份验证-人脸识别→激活成功→点击顶端菜单【绑定家人】-为家人开通→选择要绑定的家庭成员并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被绑人相关材料/被绑人刷脸验证→审核通过即完成绑定。

  注意事项:无论是线上激活还是线下窗口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必须确保参保人真实证件号、医保系统参保证件号、微信/支付宝实名认证信息、手机号实名认证信息、社保卡的证件号均为一致,方能激活医保码成功并关联上医保个账来使用。

  (三)社会保障卡申领及激活:自2020年5月起,社会保障卡依个人申请制发。参保人(16周岁以下的人员由其法定监护人代办),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穗好办”APP、“广东人社”APP等渠道网上申领社会保障卡。

  七、注意事项

  (一)根据全省关于调整优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办理流程的工作部署,城乡居民医保费款申报和缴纳由税务机关负责,请您及时通嫝鸕搿擂“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向税务机关申请费款清缴。

  (二)原已凭《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的新生儿,如需继续参加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新生儿监护人需尽快为新生儿办理我市落户或居住证,并及时通过线上办理(“穗好办”APP、“粤医保’微信小程Ⓜg繪影序、广东政务服务网等渠道),或现场办理(到户籍所在地或者本市矾病伕õ厠蝰住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参保信息变更(《出生医学证明》编号变更为身份证件号)。符合2026年度参保条件的新生儿,舺懂戻实医鐺淄Э矍笹逻部门将自动办理续保。

  (三)已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人员如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应先菥的前苊匚説袴苘皂往税鵯钊沋冮菸狝务机关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粤税通覗瀮舸臾业好微馗処泄蔌朔載舁谜程序办理)后,再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沋傢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医保关系)且至办理居民医保手续前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职工医保参保人,自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四)已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后转参本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系统将自动为其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停保手续。如后续需再次转参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请按相应渠道重新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五)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我市已为高三年级及中职毕业生统一办理了停保手续(停保后可继续享受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继续升学学生由所在大中专院校办理2026年度的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未继续就学人员需按相应渠道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六)已参保但尚未维护联系方式的参保人员请及时通过“穗好办”APP(操作步骤:登录“穗好办”APP→办事→专题办事-医保-更多→办事服务-更多→参保信息变更→业务类型选择“个人变更城乡居民医保非关键基本信息”-选择本人办理或他人代办-申请信息填写变更主体人员信息)或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补充维护:联系方式将用于业务办理情况及进度短信告知,请准确填写移动电话号码。如参保人员在我市医保部门登记的移动电话、联系地址等个人基本资料有误或发生变更,也请按前述方式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八、我市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名单

  九、我市医疗保险服务窗口地点及时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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