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不可以。2025年11月6日前(含当日,即意向登记结束前)进入轮候册,并且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未被注销的申请对象可参与本次分配。
2025没有进行意向登记可以申请广州的户籍公租房吗
不可以。
分配对象:2025年11月6日前(含当日,即意向登记结束前)进入轮候册,并且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未被注销的申请对象可参与本次分配。
分配原则: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按照下列分配原则的先后顺序,对具有分配资格的家庭进行排序并电脑摇号随机配房:
(一)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
4人户及以上家庭分配三房一厅,3人户家庭或2人均为年满18周岁(夫妻除外)的2人户家庭或父女/母子结构的2人户家庭分配二房一厅,其他2人户家庭分配一房一厅,1人户家庭分配一房。
三房一厅在满足4人户及以上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3人户家庭配租;二房一厅在满足3人户家庭或2人均为年满18周岁(夫妻除外)的2人户家庭或父女/母子结构的2人户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其他2人户家庭配租;一房一厅在满足其他2人户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1人户家庭配租。
分配对象可自愿选择参加配租上述匹配户型以下的户型(即接受更小户型),即:4人户及以上家庭可配租二房一厅,3人户家庭或2人均为年满18周岁(夫妻除外)的2人户家庭或父女/母子结构的2人户家庭可配租一房一厅,其他2人户家庭可配租一房。分配对象自愿选择参加配租匹配户型以下户型的,需要承诺自愿接受更小户型,在首个租赁期内,家庭人口未发生变化的,不能以家庭人口与户型不匹配为由申请调换房。
其中,家庭人口是指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保障人口。
(二)按次序分配原则
按照以下先后顺序确定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对象分配次序:
1.涉军优抚对象、消防救援人员;
2.其他优先分配对象;
3.第一序列轮候对象;
4.第二序列轮候对象;
5.第三序列中曾参加我市2010年公共租赁住房调查的对象;
6.第三序列的其他对象。
同一分配顺序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对象之间按其所在轮候册的序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先后确定分配次序。
备注:涉军优抚对象包括:现役军人(军队离休干部、退休干部)、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其他优先分配对象包括:(1)孤老、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家庭;(2)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拆迁),并已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家庭;(3)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或市总工会备案的广州市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家庭;(4)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受到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5)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6)离婚妇女或丧偶妇女;(7)原承租侨房被发还业主,已腾退原承租房屋的家庭;(8)市、区人民政府举办的社会(儿童)福利机构成年未婚孤儿;(9)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并在本市养老护理机构工作的养老护理员;(10)轮候时间超过3年,未获分配的家庭(不含未参加配租意向登记的家庭);(11)居住无法出售的国有“僵尸企业”存量公房的职工;(12)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
(三)多房源点选择原则
分配对象可在48个房源点中选择1-15个房源点进行意向登记。
未获配租意向房源点房源且愿意服从分配的分配对象,可参与剩余房源摇号分配。
(四)无障碍适老化原则
孤寡老人、失能老人及有视力、肢体残疾的残疾人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带电梯房源,在配租不带电梯房源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低层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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