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调整入户政策,新增安居乐业入户

导语 2024年11月18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广州市现行迁入户政策进行修订,起草了《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温馨提示:此次政策变动为征求意见稿,实际要以后续落实的政策为准

  安居乐业入户范围

  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 7 个行政区实行区域差别化安居乐业入户。

  安居乐业入户条件

  在我市安居乐业入户实施区域范围内,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我市,使用计划指导类指标办理:

  (一)住宅房屋产权为一人所有的,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 1 年。

  (二)住宅房屋产权为与配偶、成年子女共有的,有产权人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 1 年,所有产权人均可申请。

  (三)住宅房屋产权为两人及以上人员共有的,须经所有产权人协商一致并公证确定其中一人申请,其他共有产权人不再适用。申请人须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 1 年。

  通过二手房申请安居乐业入户,要求该住宅房屋原户口全部迁出且 3 年内未用于办理过安居乐业入户。

  市发展改革部门可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安居乐业入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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