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州异地就医人员备案怎么办理

导语 异地就医人员备案、出具《参保凭证》、生育津贴支付等医保常办业务均可通过网办渠道办理,办理流程很简单。详见正文!

  01办理条件: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市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3)异地生育就医人员。

  02办理入口

  “粤医保”、穗好办等

  操作流程:以“粤医保”小程序为例

  1.进入并登录“粤医保”小程序。

  2.点击“我要办事—异地就医备案”。

  (原始模式点击“异地就医—异地就医备案”)。

  图源:粤医保(下同)

  3.阅读“备案告知书”后,点击“我已阅读以上信息并同意”

  4.进入业务信息填写界面,选择“为自己备案”或“为他人备案”,并填写备案信息。

  5.上传备案申请材料,点击“提交”完成备案申请。

  03办理程序:

  1.目前广州市已开通异地就医业务网上办理,所有类型的异地就医备案可全程在线办理。

  注:参保人如有需要也可以直接到广州医保前台办理,代办业务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异地就医网上办理路径:

  (1)手机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推荐)、“穗好办”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办理。(其中“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目前仅支持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2)PC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广州市”及“市医保局”——检索“异地人员备案”——根据不同的情形选择办理

  04注意

  1.广州市现已开通异地就医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广州市参保人,可在就医结束后直接结算相关医疗费用。

  2.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在就医地市辖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的到所属省份)联网医疗机构,可进行费用直接结算,无需额外申请就医医疗费的零星医疗费报销。如异地就医参保人确需在异地非联网医疗机构就医的,需出具承诺书说明原因且注明选择的非联网结算医院。若参保人为婴幼儿,或无法签名确认的人员,请表格内容中“承诺人(签名、指印)应由代办人填写代办人姓名信息,并说明为代签即可。例如张三为婴儿,父亲张二可代为签写内容“张三(张二代签)”即可。

  3.广州市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包含长期异地及临时异地),可同时在市内及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门特、普通门诊医保直接结算待遇。但是对于上述人员中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如果申请备案时通过承诺的形式办理,则仍仅能在备案地享受就医结算待遇。该类人员须在后续补全长期异地就医申请材料后(如单位证明、居住证等),方开通在广州的就医结算待遇。

  4.关于职工参保人办理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的说明:该类人员如已按包干的方式支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不能直接结算。若需开通异地门诊直接结算服务,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变更手续。开通后,不再按包干的方式支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5.参保人员应提前办理备案手续,如参保人未能在就医/入院前及时办理的备案手续的,可在就医/出院结算前,补办备案手续,申请时提供相应病历材料,当次费用纳入直接结算。如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备案,且不属于急救和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职工参保人:住院、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和补助金的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相应的起付标准不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2)城乡居民参保人:参保人未经确认的异地就医住院、门特费用,统筹基金按35%比例支付,相应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6.对于城乡居民参保人异地产检、分娩,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在异地符合资质的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就医并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7.符合门诊特定病种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应提前办理相应的待遇确认手续。对于部分需要选定1家治疗医疗机构的门诊特定病种,参保人应在办理备案时(或备案后就医前)办理选点(或改点)手续。

  8.享受一、二类门诊特定病种(以下简称:门特)待遇的参保人,需按规定办理门特待遇确认手续。对于需要办理选点的门特病种,应按规定选定备案所在地一家具备治疗资质的异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定点就医。

  9.省内异地就医时,省统一范围的52个病种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时,可直接结算病种为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病毒性肝炎等10个大类,其余特有的病种暂不可直接结算,仍需按原办法办理报销手续。

  10.联网医疗机构名单可在广州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查询。

  1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6个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广州医保查询入口及个人余额查询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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