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导语 为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在前期总结、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广州市教育局研究制订了《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并征求公众意见。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在前期总结、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我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现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要求,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如有不同意见,请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邮政编码:510030,邮箱:gzjjc2023@126.com)。反馈意见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所提意见请说明具体理由和依据,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广州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0日

   相关稿件:

  《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入口:http://jyj.gz.gov.cn/hdjlpt/yjzj/answer/mobile/25667#/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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