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广州怎么办身份证?

导语 离开户籍地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广州市办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

  一、受理条件

  离开户籍地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广州市办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有效期满换领或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难以确认身份等情形除外)。

  二、申请材料

  (一)申领居民身份证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提交《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交验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明材料(或通过粤居码提供居住登记信息);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还需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可提供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监护关系证明等材料之一)。

  (二)换领居民身份证

  属于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或损坏换领的,应提交《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原居民身份证;办证人未满16周岁的,还需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可提供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监护关系证明等材料之一)。

  (三)补领居民身份证

  属于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的,应提交《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办证人未满16周岁的,还需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可提供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监护关系证明等材料之一)。

  三、受理部门

  由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受理。

  四、办理时限

  自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40天内。

  五、收费标准

  居民身份证期满换领的需缴纳工本费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的需缴纳工本费40元。

  六、受理地点和办公时间

  详见“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中的“户政服务”--“其他服务”下的“服务事项”--《居民身份证业务受理点一览表》。

  七、注意事项

  (一)未满16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对于16周岁以下本省户籍居民,监护人确不能亲自陪同办理的,可委托近亲属携带本人身份证陪同办理,须由监护人和被委托人通过“粤居码”小程序“委托代办功能”实人实名认证,双方确认签署委托书。

  (二)属有效期满换证的,可在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内申请换领,领取新证时须交回旧证。

  (三)异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需签订《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告知承诺书》(省内户籍人员免签)。

  (四)申办人可通过“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户政服务--户政业务咨询预约--“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进行预约。

   (五)16周岁以上非本市户籍人员换、补领居民身份证可使用全市范围内任意一台身份证自助受理机办理(目前暂未开通跨省市异地自助办服务的湖南、湖北、江西、上海、黑龙江、青海、新疆等除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异地身份证】获广州异地身份证办理入口、各类申领指南、办理地点、办理进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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