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区专业技术人才资助申报材料

导语 广州市黄埔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助申报材料包括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纳税证明、统计关系证明材料等。

  ❉申报材料

  以下各项材料须原件上传,如提供材料为复印件,则均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单位公章:

  (一)共性材料(均需提供)

  1、提供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纳税证明(从网上税局打印近一年度“税收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统计关系证明材料: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广东省企业一套表平台”(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及“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最新的月报和上一年度的年报;规模以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企业信息变更,则由企业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黄埔区各街镇(含生物岛)统计机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4、收款确认函(表格按申请类型选择模板电脑填写,双面打印,手写签名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2、3、4)

  (二)职称晋升培养资助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黄埔区职称晋升培养资助申请表》,申报系统填写后自动生成,需下载打印手写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广东省职称证书;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4、在工作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个人缴费历史明细表(完整打印至申请当月);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外国国籍人士提供护照;港澳台人士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申请人有效的银行卡(正反面上传,须为广州当地的银行或银行在广州的分支机构的一类账户)。

  (三)新职业标准开发、职称评价标准编制资助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黄埔区新职业标准开发/职称评价标准资助申请表》,申报系统填写后自动生成,需下载打印手写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与标准开发或编制的相关证明材料;

  3、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采纳后公布的正式文件。

  (四)企业自主评审资助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黄埔区自主评审资助申请表》,申报系统填写后自动生成,需下载打印手写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开展自主评审的年度评审通知;

  3、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的评审结果确认文件。

  政策名称: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助申请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6月8日)

  政策依据:

  1.《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集聚人才若干措施(试行)》(穗埔组通〔2021〕26号)

  2.《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集聚人才若干措施(试行)的实施细则》(穗埔人规字〔2021〕4号)

  适用范围:

  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有关规定的企业或机构,及在前述单位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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