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代偿助学贷款政策

导语 广东省高校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并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可申请财政代偿。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代偿:

  广东省高校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并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可申请财政代偿。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额度为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学生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产生的利息由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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