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州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引

导语 广州海珠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具有海珠区户籍并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本地户籍适龄幼儿。


2021年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和广东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1〕4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为做好2021年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工作正常秩序,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特制定2021年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引。

  一、招生幼儿园范围

  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包括: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办幼儿园、区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

  二、招生对象

  具有海珠区户籍并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本地户籍适龄幼儿。

  三、招生方式

  (一)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面向社会电脑派位的比例为90%,其中,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中的小区配套园区优先考虑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剩余学位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进行分配。若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数量未超过该园区招生计划数90%,该部分业主子女将被全部招录;若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数量超过该园区招生计划数90%,该园区将继续招收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直至达招生计划总数;若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数量超过该园区招生计划总数,该园区全部招生学位将在该部分业主子女中通过电脑派位方式进行招录。

  (二)区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除优先考虑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外,可招收举办单位及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子女入园,剩余学位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进行分配。

  四、招生工作安排

  (一)公布招生计划。

  4月30日前,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向社会公布2021年招生总人数、电脑派位招生比例和人数等信息。

  (二)第一阶段(5月7日—5月13日),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区招生。

  1.招生对象:小区业主子女。

  具有海珠区户籍并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报读幼儿须具有与小区房产地址一致的户籍,且小区房产的产权人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1)报读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该小区房产完全权属人(以房产证件及由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查册结果为准,幼儿父母均需查册)。

  (2)报读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该小区房产不完全权属人,但该房产为报读幼儿法定监护人的唯一房产(以房产证件及由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查册结果为准,幼儿父母均需查册)。

  (3)报读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产,该房产为报读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完全权属房产(以房产证件及由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查册结果为准,幼儿父母及该房产权属情况均需查册)。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幼儿,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统一在“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上进行,报名幼儿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网页或微信小程序登入(详见附件4)。

  (2)幼儿法定监护人应于5月7日9时至5月10日12时前完成网上报名。

  (3)每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只能填报1个志愿。

  (4)每名幼儿在报名成功后将随机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幼儿报名标识,与电脑派位录取结果无关。

  (5)法定监护人可凭幼儿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自行登录系统,并修改部分报名基本信息。幼儿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登录标识不可修改。系统以报名截止时间(5月10日12时)前提交的幼儿信息为准,逾期未完成填写或未提交的报名信息均视为无效。

  3.电脑派位录取及公示。

  (1)5月10日15时进行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区面向符合条件幼儿优先招录派位。电脑派位流程如下:

  第一步:将已报名的幼儿基本信息导入至派位专用电脑。

  第二步:电脑派位系统为每位参与电脑派位的幼儿赋予对应的随机号码(随机号码采用国际通用的系统内置标准随机函数算法设计的程序产生),拟录取名单按照随机号码从小到大依次录取,直至完成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区派位计划。

  当天18时后,法定监护人可通过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专栏,登录“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http://bm.haizhuedu.net),或报名小程序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2)5月11日9时至13日16时,“拟录取”幼儿的法定监护人持有关材料到录取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和确认。必备材料包括:幼儿户口簿、出生证和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户口地址一致的小区房产证;幼儿父母及该房产权属情况查册证明(查册时间须在2021年4月1日后);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原件);录取幼儿园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经资格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电脑派位随机号码从小到大依次递补。幼儿园负责通知拟递补录取幼儿法定监护人于补录期间进行递补录取资格的现场审核。

  区属教育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录取了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后,剩余学位可录取在举办单位或幼儿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员适龄子女。

  (二)第二阶段(5月15日—5月20日),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

  1.招生对象。

  具有海珠区户籍并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本地户籍适龄幼儿。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面向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及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详见附件3)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公开招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统一在“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上进行,报名幼儿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网页(http://bm.haizhuedu.net)或微信小程序登入(详见附件4)。

  (2)幼儿法定监护人应于5月15日9时至5月17日12时前完成网上报名。

  (3)每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只能填报1个志愿。

  (4)在第一阶段电脑派位中已被确认为“拟录取”的幼儿不得报名参加第二阶段的电脑派位。

  (5)每名幼儿在报名成功后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幼儿报名标识,与电脑派位录取结果无关。

  (6)法定监护人可凭幼儿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自行登录系统,并修改部分报名基本信息。幼儿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登录标识不可修改。系统以报名截止时间(5月17日12时)前提交的幼儿信息为准,逾期未完成填写或未提交的报名信息均视为无效。

  3.电脑派位录取及公示。

  (1)5月17日15时进行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面向符合条件适龄幼儿公开招录的电脑派位。电脑派位流程如下:

  第一步:将已报名的幼儿基本信息导入至派位专用电脑。

  第二步:电脑派位系统为每位参与电脑派位的幼儿赋予对应的随机号码(随机号码采用国际通用的系统内置标准随机函数算法设计的程序产生),拟录取名单按照随机号码从小到大依次录取,直至完成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派位计划。

  当天下午18时后,法定监护人可通过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专栏,登录“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http://bm.haizhuedu.net),或报名小程序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2)5月18日9时至20日16时,“拟录取”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应持有关材料到录取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和确认。必备材料包括:幼儿户口簿、出生证和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原件);录取幼儿园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经资格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电脑派位随机号码从小到大依次递补。幼儿园负责通知拟递补录取幼儿法定监护人于补录期间进行递补录取资格的现场审核。

  (三)体检、注册

  被幼儿园确认录取的适龄幼儿的体检及注册工作由幼儿园通知安排。

  (四)注意事项。

  1.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第一种方式:“一号派位,同园录取”。法定监护人用一个报名编号为幼儿进行网上报名,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幼儿电脑派位成功获得学位且经资料审核后,可办理同园入读手续。相应名额在录取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第二种方式:“多号派位,按实录取”。法定监护人在网上报名时分别为幼儿填报两(多)张报名表和资料,幼儿按电脑派位实际结果入园。

  2.通过电脑派位并获得“拟录取”资格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幼儿出生证、户口簿、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监护人身份证及录取幼儿园要求的其他资料,到拟录取幼儿园办理资格审核手续。逾期不办理资格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学位。

  3.幼儿法定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发现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其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附件:

  1.2021年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

  2.2021年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信息一览表

  3.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4.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附件1

2021年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

  附件2

2021年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信息一览表

2.1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区

2.2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非小区配套园区

2.3区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

2.4区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非小区配套园区

  附件3

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附件4

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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