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州买房贷款政策
导语 目前在广州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首付最低三成;名下有房或者有房贷的,首付按具体要求执行。
☀重要提醒
商业银行、小额贷款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等各类金融业务经营者,不得对购房首付款发放贷款或变相发放贷款。
☀购房贷款政策
1、居民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下同)记录的,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
2、居民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3、居民家庭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且无贷款记录的,或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4、居民家庭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5、居民家庭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
1、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规定,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2、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3、家庭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4、家庭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5、家庭凡购买非普通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一律不低于70%,若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房且无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家庭在广州市已有1套住房或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6、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
☀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对离婚一年以内的住房贷款的申请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居民家庭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执行。
(二)对已成年、未就业、没有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严格住房贷款条件,按照居民家庭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执行。
(三)广州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1年以上,非广州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2年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