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申报南沙区留工奖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证明材料有哪些
导语 企业申报南沙区2021年春节期间留工奖励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证明材料。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020年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企业,提供2020年12月《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表)(加盖公章);
2020年未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但2020年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的企业,提供2020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一(须加盖税务部门公章和申报单位公章,申报表上行业须属于工业,2020年累计销售额>=200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
本次政策兑现以用人单位为申报主体,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是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南沙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
2、申报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0年已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
(2)2020年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以上);
3、申报单位春节期间留在广州市的广东省外户籍员工(包含正式合同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占2020年12月31日企业全体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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