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2021年春节期间留工奖励申报承诺书
导语 申报2021南沙区留工奖励需提交申报单位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承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等。
申报承诺书样本(请以下载文档格式为准):
申报承诺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对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
二、本单位已对以下数据进行详细摸查核实,完全掌握省外户籍员工在春节期间行程。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员工总数共 人,其中2021年春节期间(2月11日-2月26日),留在广州过节的广东省外户籍员工共 人,占本单位全体员工比例为 %。
三、自收到留工奖励资金10个工作日内派发给相应员工,并将员工签收表交到南沙区工信局,并严格按照要求,配合做好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相关工作。
四、若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并返还获资助的专项资金,同意有关部门记录入广州市法人信用档案。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2021年 月 日
✿下载入口:2021年春节期间留工奖励申请书参考格式(详见文档附件材料2)
材料要求:
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材料清单列出的顺序装订,每本盖骑缝章,纸质材料一式2份,盖章扫描版1份。
材料清单:
1、2021年春节期间留工奖励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
2、申报单位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承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等,特别是员工数量、员工行程的真实性,原件,加盖公章)。
若承诺书是授权代表人签署的,须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2020年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企业,提供2020年12月《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表);
(2)2020年未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但2020年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的企业,提供2020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一(须加盖税务部门公章和申报单位公章,申报表上行业须属于工业,2020年累计销售额>=2000万元)。
4、全体员工名册(统计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加盖公章)。
5、申报单位提供符合留工奖励条件的员工名册(加盖公章),每位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簿复印件(个人页和户主页)及春节期间(2021年2月11日-2月26日)留在广州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行程码、考勤记录,加盖公章、员工本人签字和填写手机号)。
6、如涉及劳务派遣员工,申报单位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7、申报单位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除上述申报材料外,还需按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其它证明相关材料。
申报指南:
广州南沙区2021年春节期间留工奖励补贴申报指南(入口+时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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