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21年南沙学前教育资助标准
导语 第一类广州市户籍:10000元/学年/生;非广州市户籍常住人口:1300元/学年/生,第二类400元/学年/生;第三类6000元/学年/生。
第一类优先资助对象,资助标准为:
1、广州市户籍:10000元/学年/生;
2、非广州市户籍常住人口:1300元/学年/生。
第二类扩大资助对象,资助标准为:400元/学年/生。
第三类工作补助,补助标准为:6000元/学年/生。
工作补助下拨到幼儿园,可用于增聘保育人员、发放教师补贴与交通补助(在编教师除外)、添置儿童图书和玩具等。
上述两种资助项目不得重复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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