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穗岁康参保须知
导语 2021年度广州穗岁康参保即将开始啦!仅限于广州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参保,无年龄限制,保险期间为2021年1月1日0时-2021年12月31日24时,2021年1月1日到1月31日参保的,保险期间为2021年2月1日0时-2021年12月31日24时.
【产品说明】
一、参保对象︰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本市其他医疗保障人员(含省、市、区分级管理的医疗保障人员,本市行政区域内单位自行管理的医疗保障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可按规定参加广州市“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以下简称“穗岁康”)。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须在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有效的基础上投保"穗岁康”;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须在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参保“穗岁康”。参保不限年龄,不限既往症。
二、年度保费:
180元/人(人民币壹佰挪拾元整)。保障生效日起至按规定办理2022年度续保手续上一自然月,期间每月微信运动计步日均达到8000步的被保险人,2022年度保费标准按照90%计算。
三、参保期:
2020年12月1日0时起至2021年1月31日24时止。参保人缴纳保费后,保险合同自缴费后次月1号正式生效。
四、保险期间:
2020年12月1日0时起至2020年12月31日24时止,在此期间完成参保的被保险人,经承保公司承保后,“穗岁康”保障时间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止。
在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21年1月31日24时止,在此期间完成参保的被保险人,经承保公司承保后,“穗岁康”保障时间自2021年2月1日0时起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止。
五、参保份数:
每位被保险人仅限壹份。对于不属于适用人群的人员,承保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六、受益人:
法定受益人。
七、参保人与被保险人关系仅限于:
本人、配偶、父母、子女。
八、本产品适用条款为《国寿美好生活团体医疗保险(2020版)条款》。未尽事宜,以条款为准。
九、本产品是由广州市医疗保障局作为投保人发起的补充健康保险,所有参保人同意并授权广州市医疗保障局为本人及所填信息的被保险人参保本产品。本人确认并知悉,本产品委托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扣费,参保人需先行缴纳保费,保险合同自缴费后次月1号正式生效。
十、本人已知悉且同意该产品仅提供电子保险凭证事宜,参保人可在“穗岁康”公众号查询电子凭证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本人接受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组成的共保体提供的电子凭证作为本参保书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具有完全证据效力。
【保障责任】
详见《广州市“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理赔细则(2021年度)》。
【服务内容】
一、参保
(一)属于“穗岁康"适用人群的人员,可为本人及同为“穗岁康”适用人群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及子女,下同)办理参保缴费。
(二)办理方式
1.通过“穗岁康”官微,点击"参保入口”办理。
2.通过扫描共保体或四家承保公司的投保链接二维码办理。
3.承保公司指定服务网点现场办理。
(三)缴费方式
1.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缴纳保费。
2.通过微信、银联等线上支付方式缴纳保费。
二、待遇中止:
参保人在保险期间停止参加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或本市其他医疗保障的,在停止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或本市其他医疗保障待遇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穗岁康”补偿范围。
三、退保:
在“穗岁康”保险合同生效前因死亡等原因无法享受待遇的,在保障生效后可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退保,所缴纳保费全额退回。
四、服务咨询
(一)服务热线:
参保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电话热线: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95519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5511-6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5518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5500
(二)服务网点
参保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到各承保公司服务网点进行现场咨询。服务网点清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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