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州剩余经适房意向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根据《2020年广州市剩余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细则》规定,广州经适房意向登记需要提交《广州市剩余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意向登记表》、《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申请人身份证。
根据《2020年广州市剩余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细则》规定,广州经适房意向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广州市剩余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意向登记表》;
2、《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
购房意向登记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上午9时至11月25日下午5时。购房意向登记流程见下图:
拓展:网上预约看房(具体时间根据资格复核完成时间确定,预计2021年4月上旬)
考虑目前疫情防控情况,本批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主要通过VR看房,仅现场开放参观天鹿花园、珠江嘉苑两个房源点的样板房。评分排序顺序号1-1300号的申购家庭经资格复核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届时将另行公布及通知)通过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预约参观样板房(预约参观日期、时间段)。
每户家庭只能预约参观每个房源点1次,每次人数不超过3人,没有预约的申购家庭不得进入现场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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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经适房】可获2020广州剩余经适房评分排序结果查询入口+名单下载、网上看房入口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