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20南沙区首筑花园共有产权人才住房购买后能出租吗?

导语 广州2020南沙区首筑花园共有产权人才住房购买后能出租吗?南沙区首筑花园共有产权人才住房购买后能出售吗?

  不能出租,根据使用规定要求:购房人所购首筑花园共有产权人才住房只能用于自住,不得擅自出售、赠与、出租、出借或超过份额担保。

  【温馨提示】

  (一)因现有房地产交易登记系统原因,本批次共有产权住房暂时无法办理网上签约等相关工作,申购人及南珠公司签订书面出售合同。

  (二)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及其配偶,可作为合同买受人(配偶为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其他家庭成员可作为同住人。

  (三)申请对象可自行前往房源点参观,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凤凰三桥南侧首筑花园小区营销中心(导航地址:首筑花园),参观时间: 9:00--18:00(节假日不休息)。参观指引电话:020-39013333。

  (四)有意申请者,通过访问https://qiye.gzns.gov.cn/,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预申请,网上预审通过后,按照申购公告要求到广州南沙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窗口递交申材资料。(窗口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政务服务中心1楼中庭82-85号窗口)。联系电话:020-39053010;邮箱:nanshazcdx@qq.com。

  (五)申请人如需了解本次共有产权人才住房配售的相关情况,可登录南沙区政府网站、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查看详情,或拨打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20-39053158/020-39054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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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广州南沙区首筑花园共有产权人才住房申购指南

  小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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