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区疫情期间保障市场供应补助标准

导语 广州天河区对疫情期间响应政府号召,正常供应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大型超市门店、农贸市场给予一次性补助。

  2月13日,广州天河区正式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政策措施》的第八条“应急保障支持”规定,对疫情期间响应政府号召,正常供应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大型超市门店、农贸市场给予一次性补助。

  疫情补助标准

  1、营业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市门店,补助5万元

  2、营业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超市门店,补助3万元

  3、农贸市场给予1万元补助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止。享受本政策扶持的企业可叠加享受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以及区内其他政策。本政策措施由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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